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6條 非公務機關應界定納入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之個人資料範圍,辦理下列事項:一、定期清查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二、確認保有之個人資料所應遵循適用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現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