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法規: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