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法規: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4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