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交友服務業,指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媒合雙方認識、交往,並收取報酬為營業目的之企業經營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交友服務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