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3條 法規: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3條 管理站掌理轄區內事項如下:一、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二、文化資產或其他人文史蹟之維護管理。三、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四、遊客服務站與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五、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六、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事項之巡查勸導、違規通報及相關會勘。七、其他有關轄區內之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