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設下列科、室、隊:
一、污水下水道建設科。
二、雨水下水道建設科。
三、工程事務科。
四、營運管理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主計室。
九、各下水道隊。
前項第九款各下水道隊,以十五隊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