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各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 第2條 法規: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各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管理處依其轄管區域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檢討及變更。二、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之保育、研究及人文史蹟之保存活化利用。三、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及生態旅遊之推動。四、國家公園土地利用之規劃及經營管理。五、國家公園事業投資與經營之審核、管理及監督。六、國家公園公共服務設施之興建、利用及環境維護。七、其他有關管理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