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二章 各學術諮詢委員會 第3條 各學術諮詢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九人。各研究所、中心學術諮詢委員及召集人由院長就所、中心外學者專家中遴聘之。各研究所籌備處學術諮詢委員及召集人由院長就院內外學者專家中遴聘之,處主任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召集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