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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各機關有關財務之組織,由審計機關派員參加者,其決議事項,審計機關不受拘束。
但以審計機關參加人對該決議曾表示異議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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