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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以下簡稱本室)辦理屏東縣財務審計事務,並依審計機關辦理鄉鎮縣轄市財務審計辦法之規定,辦理屏東縣各鄉、鎮、縣轄市[以下簡稱鄉(鎮、市)]財務審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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