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廳掌理普通公務審計,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普通公務審計相關規範之擬議及解釋。
二、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之查核,與查核報告編報作業之擬訂及彙編。
三、總決算、特別決算之審核,與審核報告編報作業之擬訂及彙編。
四、總會計制度、普通公務會計制度及有關內部審核規章之會商。
五、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