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文書收發、分配、繕校、印信典守。
二、本部檔案之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與本部史料建立保管。
三、本部經費出納、薪俸發放及現金票據之保管轉發。
四、本部物品購置、分配;駐警、工友管理;勞工保險;員工福利;公產、公物保管與本部辦公廳舍、車輛之管理、修繕及各種會場佈置。
五、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