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審計部處務規程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第15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施政計畫之擬訂、年度工作報告及政府審計年報籌編。二、審計會議、部務會報及業務擴大檢討會報等重要議事籌辦。三、監察院與本部業務協調會報之處理及管考。四、新聞聯繫及資訊發布事務之執行。五、重要文件、機要文件、覆核文稿及文書稽催之處理。六、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