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法規:審計部處務規程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第12條 第六廳掌理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並辦理下列事項:一、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相關規範之擬議及解釋。二、數位建設與治理、政府資通安全及科技安全之審計。三、數位服務、新興數位及科技發展之審計。四、數據分析及數位技術創新之應用。五、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