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組織法 第7條 法規:審計部組織法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第7條 審計部置副審計長二人至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審計長處理部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