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室組織通則 第6條 法規:審計處室組織通則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第6條 審計處設總務科,審計室置總務人員,掌理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