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90條 法規:公務人員保障法 類別: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第六章 執行 第90條 停止執行之原因消滅,或有其他情事變更之情形,保訓會、原處分機關或服務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撤銷停止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