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聘請各機關代表、公務人員協會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諮詢會(以下簡稱諮詢會);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諮詢會得就所屬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衛生政策、防護設備及措施等事項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