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條被保險人有下列變動事項,要保機關應填具異動名冊,送承保機關辦理變更:一、更改姓名。二、更改出生日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三、變更指定受益人。四、服兵役。五、變更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障礙等級或戶籍所在地。六、其他有關本保險之變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