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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依第十七條規定計得之每月可領養老年金給付,其保險年資每滿一年之給付率低於基本年金率時,仍應按基本年金率計給;超過上限年金率時,應按上限年金率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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