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3.21訂定) 第18條 法規: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3.21訂定)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第18條 經審定機關審定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者,臺灣銀行應於所開立之養老給付支票加註「經審定機關審定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應存入臺灣銀行或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始得辦理優惠存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