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1條 法規: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相關法規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條 政務人員之退職、撫卹,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前項所稱退職,指政務人員經免職或任期屆滿未續任,且未接續派任政務人員職務。 本條定義的名詞 退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