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母法 第21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運用收益,應按政府別及身分別出資比例分配,列入其分戶帳。基金各分戶不足支付時,應依第十七條規定之精算結果,由基金管理機關建議,分別檢討調整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