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母法 第20條 基金管理機關每月應將基金收支運用概況報送銓敘部。並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將基金年度收支決算及工作執行成果報告報請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議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