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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93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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