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甄審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陞遷候選人員資績評分或資格條件之審查。二、面試及測驗方式之決定。三、陞遷候選人員名次或遴用順序之排定。四、機關首長交議事項之研議。五、其他有關陞遷甄審事項。六、其他法規明定交付審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