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6條 法規:公務人員陞遷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6條 各機關辦理陞遷業務人員,不得徇私舞弊、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其涉及本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甄審(選)案,應行迴避。如有違反,視情節予以懲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