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4條 法規:公務人員陞遷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公務人員陞任高一官等之職務,應依法經陞官等訓練。初任各官等之主管職務,應由各主管機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訓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