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9條 法規:公務人員考績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考績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9條 各機關辦理考績人員如有不公或徇私舞弊情事時,其主管機關應查明責任予以懲處,並通知原考績機關對受考人重加考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