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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績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考績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各機關辦理考績人員如有不公或徇私舞弊情事時,其主管機關應查明責任予以懲處,並通知原考績機關對受考人重加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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