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3條 法規:公務人員俸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俸給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3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等級,非依本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降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