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9條財務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基金國內投資各運用項目作業規定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二)基金國內投…
- 第10條稽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基金年度稽核計畫之擬訂事項。二、基金代收代付金融機構之業務稽核事項。三、基金受託經營機構暨保管機…
- 第11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基金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及管理事項。二、基金資訊系統之設計及資料處理事項。三、基金資訊系統軟、硬體…
- 第12條秘書室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工作報告、行事紀要及其他重要資料之彙編事項。(二…
- 第13條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會組織編制、職務管理、人員任免及遷調事項。二、本會人員考核、獎懲、考績(成)及差勤管理事項。三…
- 第14條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會年度預(概)算之籌劃及編審事項。二、基金會計制度之設計、擬訂、修正事項。三、銀行存款、有價證…
- 第16條本會主任秘書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會務。
- 第17條本會各級主管人員承長官之命,依法處理主管業務及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其他人員承長官之命,依法處理主辦事項。
- 第18條本會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層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 第19條本會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 第20條本會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
- 第21條本會委員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委員會議規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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