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6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銓敘部部長兼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襄理會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