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4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本會設下列各組、室,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一、業務組。二、財務組。三、稽核組。四、資訊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