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4-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0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本法規已於 2023-04-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0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