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五條所稱現任或曾任職系,指升官等考試舉行前一日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職系。 本條定義的名詞 現任或曾任職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