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母法 第11條 參加升官等考試違規者,除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外,其經扣考處分者,應由試務機關通知其服務機關(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