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第6條 法規: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6條 應考人於報名本考試時,應繳下列費件:一、報名履歷表。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三、學歷證件、成績單、專門職業執業證書及服務經歷證明。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五、報名費。六、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