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銓處組織條例 第8條 法規:考銓處組織條例 類別: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8條 考銓處置會計員一人,統計員一人,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務,其需用佐理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