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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訴願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但外聘委員會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或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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