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74條 法規: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懲戒法院 › 公懲目 第六章 處理文書程序 第74條 總務科收支款項,應隨時分別登簿。每日收支完畢後,應即檢齊單據,送會計室登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