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司法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法規:司法院司法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人事目 第7條 本獎章以頒給一次為原則。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本獎章除由司法院於慶典或集會時以公開儀式頒給外,得由請頒機關(構)以同一儀式代頒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