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21條 法規:法官會議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21條 法官會議之議決方法,由主席就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擇一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