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98條 法規: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四編 家事非訟事件 › 第二章 婚姻非訟事件 第98條 法院命給付家庭生活費、扶養費或贍養費之負擔或分擔,得審酌關係人所為之約定內容等一切情況,定給付之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