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65條 法規:少年事件處理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65條 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及被害人訴訟參與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本章之規定,於少年犯罪後已滿十八歲者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