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41條 法規:少年事件處理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相關法規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少年保護事件 › 第一節 調查及審理 第41條 少年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事件不應或不宜付保護處分者,應裁定諭知不付保護處分。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少年法院認為事件不宜付保護處分,而依前項規定為不付保護處分裁定之情形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