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第6條 法規:懲戒法院辦理公務員懲戒案件必要費用徵收標準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6條 請求就訴訟文書或證據為攝影、電子掃描並列印或交付光碟,應依第三條至前條規定分別計費,合併徵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