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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員懲戒案件閱卷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聲請人不得聲請於該案開庭期日閱卷。
但經釋明有急迫情形,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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