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 第11條 法規: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1條 義務辯護人、義務輔佐人影印、攝影、電子掃描、列印、抄錄、請求交付光碟及聲請複製電子卷證,免徵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