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補償法 第31條 法規:刑事補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31條 補償事件繫屬中有本案再行起訴、再審或重新審理之聲請時,於其裁判確定前,停止補償審理之程序。前項停止之程序,於本案再行起訴、再審或重新審理之裁判確定時,續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